男大生追求學姐被拒,仍反覆傳訊騷擾
高雄某國立大學男學生追求學姐遭拒,仍以 LINE 等方式持續聯繫,騷擾行為長達一年多。報導指出,相關行為共達26次。
點擊揭露案件結果與學習線索
司法結果(依報導)
橋頭地方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
橋頭地方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
與阿翰的連結:被拒絕或封鎖後仍持續聯絡,可能造成被害人恐懼與生活困擾。是否構成跟騷法犯罪,仍須檢視性或性別關聯、反覆或持續、違反意願及心生畏怖等要件。
來源:法操司想傳媒/自由評論網(新聞發布日期非事件發生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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